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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终期工作总结
日期:2016-09-1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六五”普法终期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有关“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积极开展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从而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得到了不断增强,同时又促进了和谐溧水的构建,为全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维护稳定”上尽到了国土部门应尽的努力。现将我局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普法工作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保障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做好机构、规划、计划、人员、考核、经费等方面的落实。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格局,并把普法教育的责任细化到领导、落实到部门、监督到岗位、考核到人头。

(二)狠抓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的落实

为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溧水国土资源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六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分阶段按步骤进行实施。在各个年份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结合“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拟定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从而保证了规划和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狠抓经费保障到位确保普法教育活动效果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预先落实好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宣传用品、普法培训等工作所需开支落到实处,对一些未考虑到的突发性普法活动开支也及时予以追加预算列支,每年保证了一定的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用于国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同时,局领导经常注重协调有关部门的力量,把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与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融为一体,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与此同时,我局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管理,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逐步使全局的普法教育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都得到了提高。

二、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地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有效地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局机关坚持每月10日为“学习日”制度,平时倡导自学,逢10日坚持集中学习和请专家学者、技术业务尖子进行授课、培训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开小灶、上大课等多种形式,把业务学习与普法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局党组坚持将国土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国土执法监察中的典型案例,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工作者剖析问题,论理说法,当面辅导,建立健全了中心组集体学法、用法制度。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年初,根据“六五”普法总体规划,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实实在在地制定本年度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采取措施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倡导自学时间不得少于10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心得笔记。

二是举办各种法制讲座,邀请国土资源部法律专家对《三严三实活动》进行专题解读,邀请省市领导、大学教授专题讲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区委党校、区法院、区纪委相关单位专业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辅导,以及学习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制培训。我们每年利用与党校和有关院校联系,有重点地选派干部职工进行脱产学习,办班培训教育。几年来,我们先后举办过《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和三部委15号令等法制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另外,我局还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调研和业务培训。今年年初,针对我区第一次接受卫片执法检查,绝大多数人业务不熟的实际情况,我局多次利用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题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土地执法和征收转用、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通过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效能。

(三)扎实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 “12·4”法制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4.22”地球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这三个特别的日子里,我局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配合区法制办等部门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宣传、参加法律知识咨询服务和竞赛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稀缺资源和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在组织开展的“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 我局在全区各镇都要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国土资源报特刊、农民实用手册、资源与人居环境、《城乡规划法》宣传解答、基本农田保护知识问答、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资料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局领导通过参加座谈会和发表电视讲话的形式与镇、村干部一道学法、用法。

二是认真开展了区、镇、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500余本,组织召开培训会12场次,培训700余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订购《2013年度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读本》,分别送到区委、人大、政府和乡镇、村领导干部手中。每年还利用年检年报会议,对矿山负责人进行矿法知识培训。统一征订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特刊,散发到村、组干部和部分党员户,将“矿法”编成宣传资料送达到管理相对人(矿山负责人)手中。各基层所驻乡镇土地管理员积极主动,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利用乡镇广播站召开广播会,举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把国土资源法规传播全区城乡,送到千家万户,使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全社会各届干部群众的共识和用地业主的自觉行动。各基层所注重见缝插针搞好国土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方面在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和培训班上进行宣传。每个基层所紧紧抓住辖区内乡镇党员干部冬训班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材料,开展大张旗鼓地宣传;另一方面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据初步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征订各种资料达2000多份(套),送法活动达20多次。

同时,还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任前法制培训。据统计,参加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

为扩大宣传效果,另一方面我局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并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部门及时应向省厅和市局简报及《土地专刊》上投稿发表宣传文章。5年来累计发表30余篇宣传报道稿件和学术调研文章。

三、强化常态监管,推进依法行政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坚持“查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联合监管、动态巡查、发现、月报、问责、报告、预防和查处共同责任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土地问责制,积极推行土地联合办案和移交制度,落实案件查处逐级上报备案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在落实共同责任制的同时,加大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南京市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宁府发[2009]7号)的执行力度和《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我市城市规划、国土征收情况工作的纪律规定》(宁委发【2014】61号)。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办事

一是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力度,维护了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并要求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各项工作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三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四是公开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的底价;五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六是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七是公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职责、接待费用情况;八是公开土地和矿产使用权招拍挂情况;九是公开本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挂牌亮证服务;十是公开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

   (四)坚持从严监管,不断巩固普法成果

    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健全和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三维一体的监管体系?为此,我局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方面在建立了共同责任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培训教育机制等各种长效机制的同时,注重结合本单位法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影响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与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做好预判和研判,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六五”期间,我局会同市容、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一经发现的违法用地,做到一露头就坚决打击,彻底整改,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与此同时,我局对群众举报的涉土信访案件,力争做到及时查办、及时回复,并采取领导包案督办的形式,把问题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主要做法:一是在组织上不搞“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做秀文章,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和周三领导接待日制度;在工作上不搞“单打独斗”,坚持把涉土信访纳入政府的“大盘子”,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三是在方法上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够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二是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与“六五”普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服务全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创新管理的方法和从严监管的手段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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