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动态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日期:2016-09-1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狠抓“双提升”行动落地见效,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序时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

(一)耕地保护与违法用地管控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划定,根据部省市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部署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目前,各镇(区)和六大平台预计调入调出基本农田合计4万亩,调整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严格落实辖区内耕地保护相关制度,推动区政府与各镇(区)、各镇(区)与各行政村(居)签订2015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镇—村—组四级管护网络体系。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流程,今年以来,已上报省厅备案面积82.53亩,涉及24个项目。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管控和涉土信访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部署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通过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形成打击惩处合力;协调区城管局派一名骨干人员常驻我局,专门负责联合执法工作及协调沟通,有效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效率;出台《关于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暨对土地违法行为加强联动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管理秩序,强化系统内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联动治理;成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领导小组,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审,规范和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力度,强化“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落实过程。三是加强土地执法日常巡查。要求各镇(区)国土所(办)每周不少于3次土地执法巡查,建立巡查台帐,实行违法用地情况周报制度,分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国土所(办)巡查工作进行督查,同时配合市局进行督查,明确基层所在执法监察和信访案件办理上的责任。今年以来,局机关共巡查、督查102次,组织各镇(区)所巡查876次,结合各所(办)巡查周报和群众举报,全区共发现新增违法用地91宗,其中:农民建房14宗,设施农业项目33宗,企业用地21宗,公共设施项目12宗,道路用地7宗,其它项目4宗。目前所有违法用地都已依法责令停工并按规定函告相关单位。四是扎实开展卫片整改工作。2014年度我区卫片图斑总数902个、面积19530.5亩。省厅以20141231日阶段性整改结果为依据,下发未通过整改项目117个、面积2062.38亩(其中:违法用地项目88个、面积1270.55亩,无法套合项目29个、面积791.83亩),截至目前,除12个项目正在报批和6个项目即将报批,其余均已整改到位。2015年度一、二季度监测图斑137个、面积7493.36亩(其中:道路用地79个图斑、面积6591.25亩、占比88%),截至目前,已落实用地计划正在组卷报批的道路面积3387.07亩,已取回批文项目6个、面积103.35亩,上报待批项目3个、面积235.32亩,已拆除项目1个、面积4.6亩。

(二)服务与保障方面。一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2015年我区省、市重大项目26个,面积32699.5亩,我局从用地规划、项目预审、指标计划、征地报批等多个环节做好保障服务,截至目前已保障面积4182.82亩。其中产业类项目18个,面积19320.5亩,已保障面积2942.96亩;社会事业类项目5个,面积2717亩,已保障面积862.86亩;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面积1287亩,暂不具备保障条件;文化旅游类项目2个,面积9375亩,已保障面积377亩。二是有序推进规划修改。组织一区七镇对急需建设、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以及2014年部分卫片项目进行调整与修改,共完成了一区七镇115个项目的规划修改,涉及用地面积6330.43亩,规划调整方案已获得省厅批复;推进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完成溧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案编制并上报市局待评审。三是加快组织征地报批。今年以来,完成2015年度第1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以及武警江苏省边防总队后勤综合保障基地一期工程、区域供水工程、220千伏群力(红花)输变电工程3个单独选址项目的组卷报批,总用地面积1554.88亩,涉及农用地面积957.35亩,耕地面积470.92亩。调整盘活2009年度第15批次、2011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1个,总用地面积323.17亩,涉及农用地315.71亩,耕地152.05亩。上报340省道、341省道、246省道北延、两湖工程单独选址项目4个,总用地面积4879.41亩,农用地面积4171.38亩。上报比亚迪和金龙客车点供项目2个,预借用地计划450亩。四是严格项目用地预审。今年以来,共办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42件,面积4818.77亩,农用地面积3378亩。其中区级预审用地项目37件,面积747.09亩,农用地面积373.19亩;省、市级预审用地项目初审5件,面积4071.68亩,农用地面积3004.81亩。

(三)综合改革方面。一是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根据市政府下达给我区2015年土地综合整治42500亩、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1600亩、形成土地综合整治建新指标1500亩的任务,及时与各镇(区)对接,将任务进行分解。通过现场摸底调查,现已申请备案占补平衡项目26个,总规模7013亩,新增耕地1743亩;申请备案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74个,总规模2379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76亩,目前所有项目材料已提交市局进行项目合规性审查,预计本月底前取得项目入库批复。二是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专项规划及2015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按照计划,我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地块共26宗,总面积1033.2亩,其中:2015年计划实施11宗,面积271.65亩;2016年计划实施15宗,面积761.55亩。积极盘活低效闲置用地,2015年全区目标任务为2000亩,前三季度已完成1502.6亩,占全年任务的75.13%是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工程。积极推进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今年以来,全区5个镇参与了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总面积644亩,金额24320万元;在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交易了补充耕地指标205.3155亩,金额3115.7446万元初步拟定了《溧水区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水平,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实现“占补平衡”目标。鼓励推进存量土地转型,今年以来,办理工业用地转型商务楼宇用地2宗,面积14.55亩。完成柘塘镇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布局试点调整工作并上报市局,目前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到位。四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 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多措并举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建立工业用地会审制度,严格落实供地政策,按照工业用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设强度、达产后产出效益等硬性标准对新增工业项目进行会审,不符合标准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成立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净地出让规定,坚决杜绝“毛地”出让。积极推进存量建设用地转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今年以来已办理存量土地转型4宗,面积214.35亩。

(四)市场监管方面。一是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今年以来,我区共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供地90宗、面积3152.1, 出让金总额达44.81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38宗、面积1770.45, 出让金总额达42.97亿元;工业用地43宗、面积1027.05, 出让金总额达1.77亿元;协议出让1宗,面积23.1亩,出让金总额达738万元;办理划拨供地8宗,面积331.5亩。二是加大土地收储力度。2015年全区计划收储土地44宗、面积5581.63亩,其中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土地2宗、面积625.5亩(和凤镇沙塘庵村小梅组地块面积510.3亩(拆迁面积11.5亩),东屏镇惠山地块面积115.15亩)。截至目前,和凤镇沙塘庵村小梅组地块已签订拆迁协议38户(应拆迁53户);东屏镇惠山地块不涉及拆迁,已与东屏镇政府签订了征地包干协议,东屏政府目前正在进行苗木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土地供后跟踪监管。依托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供建设用地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按期交地、按约定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管,通过发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开竣工履约通知书等,督促用地单位如约履行合同,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在各镇(区)国土所(办)设立巡查岗位,上下联动,实时对供后土地进行监管。同时在宗地现场设置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将使用期限、约定开工竣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通过努力,目前已追缴出让金2.72亿元,部分未开发地块也已开工,土地供后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合同履约行为更加规范,系统巡查率达69.28%四是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我区2008至2013年批而未征面积822亩,征而未供面积为2243.61亩。根据市局要求,至2015615日,我区需完成批而未征土地处置盘活80%,征而未供土地处置利用15%,至20151231日征而未供土地处置利用30%。截至目前,我区已整改完成20082013年批而未征土地661.65亩,征而未供土地412.05亩,20082013年土地供应率提高至76.68%,其中:2008年供地率为78.87%2009年供地率为75.2%2010年供地率为94.41%2011年供地率为79.78%2012年供地率为82.44%2013年供地率为58.76%。同时,通过存量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推进,2014年供地率也有所提高,提高至45.76%2015年供地率为19.72%五是加强储备地块管理。位于城区的收储地块共34宗、面积4925.26亩,已与区城管局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由区城管局代为管理;其他收储地块按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管理。

(五)矿山地质环境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在采矿山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矿山开采扬尘防控监管职责,加强对矿山开采、破碎、装卸等扬尘易发环节洒水喷淋、加装防尘棚防尘罩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巡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委托有资质评估公司完成对芝山矿区采矿权评估,补偿款由原来1.3元/吨提高至2.47/吨。加大对江苏汉天水泥有限公司与南京金焰锶业有限公司2家在采矿山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理。二是积极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白马浮山、石湫丁公山、晶桥王家山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截止目前,白马浮山已完成工程量的35%,预计12月初完工;石湫丁公山已完成工程量的20%,预计11月初完工;晶桥王家山正在招投标。三是稳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一方面,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项目治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洪蓝镇陈卞村地面塌陷、白马镇浮山村铁佛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洪蓝镇凤凰井路东侧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全力推进地灾防治工作,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8个,查漏补缺地质灾害警示牌4块。由于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工作开展及时,三季度,未发生一起地质灾害安全事件。四是严厉打击矿山偷盗采。积极构建分局、国土所两级巡查网络,对辖区面积大、监控区域多、巡查任务重的地区,结合属地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村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土地、矿产一体化巡查制度体系。今年以来,发现偷盗采行为2宗,制止1宗,处罚1宗,罚款5万元。

(六)征地拆迁与涉土信访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征地批后实施。拟定了《溧水区关于衔接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衔接省政府93号令落地实施。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补偿规定,及时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根据2015年7月市局《关于做好全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71)新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并对以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2014年批后实施项目共177个,目前已完成45个,完成率为25%,剩余132个项目预计12月底前完成;2015年批后实施项目42个,目前已基本完成,完成率达90%二是妥善化解涉土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各类涉土矛盾、建立健全信访联动机制,规范信访接待,努力提升涉土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95起192人次,其中集体访655人次,已全部办结;共收到来信17件,其中市委书记信箱1件、市长信箱1件、区长信箱2件、区纪委5件、分局8件,已全部办结;受理12345工单62件,已全部办结;受理行政诉讼24件,21件已办结,3件正在诉讼期内;受理行政复议2件,已全部办结。

(七)基础业务工作方面。一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市国土系统第一个试点单位,严格按照“用户唯一、资源规范、版本统一、界面友好、市区联动”的要求,全面开展分局电子政务系统改版升级工作,强化市、区两级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经过系统测试、业务培训,新版电子政务系统于8月底正式上线。不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软件维护、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提高国土所(办)工作人员“一张图”应用水平,今年以来,完成了8个国土所“一张图”培训工作,共开展5次培训,培训人数50人。二是持续提升地籍保障服务。认真开展宅基地补充调查工作,前三季度已完成全区查图任务,变化宗地数28544宗,新增7659宗,拆除2888宗。做好2015年地形修补测工作,提升数据现势性,2015年地形修补测计划为14.43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20.16平方公里,并全部通过验收入库至“一张图”。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本次变更登记共需变更1799宗,目前已接件1676宗,制证874宗,归档845宗。有序推进土地登记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341本;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03宗,融资金额44.66亿;协助处理司法查封153件、解封35件。三是强化土地登记监管和责任落实。加强土地登记材料受理、资料审查、勘测定界和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责任,不断规范和完善土地登记工作,确保办证的合法性、资料的完整性、登记的准确性、台帐的一致性。

(八)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增强履职尽责意识。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明确树立有职必有责、履职必有责、失职必问责的工作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安排年轻同志到省厅、市局跟班学习。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对空缺中层岗位进行选拔任用。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传达市、区有关三严三实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部署,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开展学习研讨、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学习领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着力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切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落实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与各镇(区)国土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部署要求,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依法行政培训以及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上报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今年以来,共上报项目99个,涉及项目资金7328.13万元。

二、四季度工作打算

四季度,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已经进入了全面攻坚的关键阶段,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实现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分局将坚持超前谋划、深度研究、主动作为、规范高效的原则,按照既定部署,抓住关键环节,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重点抓好资源保护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机制,灵活自行开垦、平台交易、周转使用等占补方式,有序推进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促进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加大2014年度和2015年度卫片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整改到位。强化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确保违法用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年所有项目的外业工程。加快推进白马浮山、石湫丁公山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治理任务。加大在采矿山监管力度,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控工作。

二是重点抓好用地保障工作。着手开展溧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完善工作,衔接好区域发展空间需求。统筹计划配置、指标交易等措施手段,集中集约用好计划指标,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特别是重点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根据2015年土地供应计划,结合我区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有效把握房地产、商业等经营性用地的供应总量、供应结构和供应时序,力争2015年城南新区供应房地产用地400亩,开发区机场路沿线供应房地产用地300亩,使我区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三是重点抓好改革创新工作。建立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将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纳入区政府对镇(区)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和考核体系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督促实施主体根据专项规划和2015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及市政府批准后,按计划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调研,提前谋划推进,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加大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和存量土地专项清理整改力度,多措并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重点抓好国土民生工作。认真维护保障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重要工作中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矛盾。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和重点问题,加强涉土信访稳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消险防患到位。

五是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做到不赶时间、不拖延进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国土新政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练就保护资源的本领,拓宽保障发展的思路,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对各项工作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提升干部队伍的拒腐力。

六是重点抓好两个专项工作。第一,全面调查了解近年来我区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用地保障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与土地供应进行分析研究。对2015年各镇、开发区(园区内)工业企业用地保障与土地产出效益统计分析。第二,对省政府93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5 )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深入调研。

 

 

关于我们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主办: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30471号-1
网站标识码:3201170033  

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56号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电话:025-5721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