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融合起来。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创新监督手段,改进监督方式,落实“一案双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2016年,分局共查处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共2起,其中1起责任人受党纪处分,另1起责任人给于行政处理。 (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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