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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申请
日期:2016-03-2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条件: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
(二)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06号)
(三)办理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2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发改或者农业部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设施建设方案、平面布置示意图、土地使用条件; 

  6、平面布置示意图、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和设施农用地公告(四张拍照); 

  7、镇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8、涉及土地流转的签定土地流转协议; 

  9、建设单位的附属设施项目建设承诺书、土地复垦还耕承诺书; 

  10、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11、基本农田图;  

  12、地籍部门出具设施农业的图、勘测定界表、并标明地类(所在镇、村和用地单位盖章确认); 

  13、现场照片; 

  14、耕地开垦保证金缴纳凭证(5/亩) 

  1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其中1234578910由用地单位提供,12由地籍部门提供,其他材料由国土所协助完成。 

  注意事项:在递交申请表前所有的所需材料都必须齐备方可申请。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各镇街农服中心和各镇国土所

 

(六)办理时间:每季度5号-10号到市局、省厅备案

 

(七)联系电话:025-56226260

设施农用地所需材料(全) - 信息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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