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申请
日期:2016-03-23
字号:【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条件: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
(二)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06号)
(三)办理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2、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发改或者农业部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设施建设方案、平面布置示意图、土地使用条件;
6、平面布置示意图、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和设施农用地公告(四张拍照);
7、镇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8、涉及土地流转的签定土地流转协议;
9、建设单位的附属设施项目建设承诺书、土地复垦还耕承诺书;
10、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11、基本农田图;
12、地籍部门出具设施农业的图、勘测定界表、并标明地类(所在镇、村和用地单位盖章确认);
13、现场照片;
14、耕地开垦保证金缴纳凭证(5万/亩)
1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其中1、2、3、4、5、7、8、9、10由用地单位提供,12由地籍部门提供,其他材料由国土所协助完成。
注意事项:在递交申请表前所有的所需材料都必须齐备方可申请。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各镇街农服中心和各镇国土所
(六)办理时间:每季度5号-10号到市局、省厅备案
(七)联系电话:025-56226260